江陰市第四人民醫院向社會公開服務承諾
江陰市第四人民醫院 |2020-12-27
1.拒絕接受患者及其親友饋贈的“紅包”、有價證券、禮品等錢物或者其他不正當利益,對無法拒收的,應在24小時內上交院辦公室,由院辦負責退還或作妥善處理。
2.拒絕接受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、一次性衛材、藥品、試劑等生產、銷售企業或代理推銷人員以各種名義、形式給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他不正當利益,發現企業或推銷人員有上述行為的立即通報有關部門,并給予取消資格、停止購進、退貨等相應處理。
3.介紹病人到其他單位檢查、治療、購買藥品,或介紹他人購買醫療設備、醫療器械等,拒絕收取回扣或提成。
4.開藥、儀器檢查、化驗檢查及其它醫學檢查等,明確無開單提成。
5.根據患者病情,規范開藥、合理檢查,不開大處方,不做不必要的檢查。
6.禮貌接診,文明待人,熱情服務,態度和藹,不推諉、訓斥、刁難病人,執行首診首科首問負責制。
7.執行醫務公開、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選擇權、知情權和監督權。
8.執行患者住院“一日清單制”,不分解收費,不超標準收費,不自立項目收費。
自覺遵紀守法,以人為本、廉潔行醫、誠信服務、自覺抵制各種行業不正之風和消極腐敗現象,為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盡心盡責。
監督電話:0510-86219702